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号
2、采购项目名称:新安县公安局采购警用装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9月**日
5、评审日期:**年9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新安政采磋商(**)**号 | 新安县公安局采购警用装备项目 | (略) |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号大曌国际3幢3-**室 | **.** | 元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新安县公安局采购警用装备项目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华丰超,王坤(业主代表),张学峰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文)的收费标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此费用由供应商在响应报价中综合考虑)。
收费金额:(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安县公安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A座**号
联系人:(略)
电话: (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