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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新建黄河高级中学项目EPC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结果 河南-安阳 202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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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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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正文
下文中(略)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注册/登录或拨打咨询热线 010-89352896

(略)受安阳县教育局委托,就安阳县新建黄河高级中学项目EPC进行了公开招标,于**年9月**日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评标室进行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定标结果公告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安阳县新建黄河高级中学项目EPC

1.2项目编号:A(略)**

1.3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包括新建3栋教学楼、1栋科创楼、1栋实验楼、1栋图书楼、1栋风雨操场、1栋学生食堂、2栋宿舍楼、看台、配电室、门卫、地下车库以及其他室外工程(道路、围墙、礼仪广场、运动场、室外管网、绿化等)。

建设规模:规划总建筑面积为**㎡,地上建筑面积:**㎡(包含教学楼、科创楼、实验楼、图书楼建筑面积:**㎡;风雨操场建筑面积:**㎡;宿舍建筑面积:**㎡;学生食堂建筑面积:**㎡;看台、配电室、门卫建筑面积:**㎡),地下车库建筑面积:**㎡。

1.4招标范围: 为实施本项目所进行的一切必要的勘察工作(详勘)及现场指导与验收等后续服务工作;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工作;施工包含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和材料、设备采购等相关内容,并按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规定完成各类检验试验、试运验收、项目移交、竣工备案、缺陷责任期修复和质保责任期质保工作。

1.5建设地点:(略),盖津路与黄河大道交叉口东北角,北邻海河大道;

1.6本次计划总工期(含勘察设计):总工期**个月(含勘察设计周期**日历天)

2、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

2.1定标时间:**年9月**日

2.2定标地点:(略)

2.3定标方法:票决法

3、定标结果

3.1中标人名称:(略)(联合体成员:(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略)**C(联合体成员:9(略)**)

3.2中标价格(元):(略)0.**

3.3质量:(1)勘察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地方法规及相关技术要求等规定。(2)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3)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4工期:总工期**个月(含勘察设计周期**日历天)

3.5资格条件:(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联合体成员:(略):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6项目负责人信息:

单位名称

姓 名

人员类别

职业资格证书

证书编号

(略)(联合体单位:(略))

冯建飞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一级注册建造师

豫(略)**

闫林

设计项目负责人

一级注册建筑师

S(略)**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略)**

冯建飞

施工项目负责人

一级注册建造师

豫(略)**

聂晓鹏

施工技术负责人

城建中级工程师

C0(略)**

3.7中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通过核查

3.8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无

4、公示媒体及时间

公示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公示时间

**年9月**日--**年9月**日

5、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6、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号令、九部委**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渠道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异议受理):

招标人:安阳县教育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

(二)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投诉受理):

监督部门:安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邮箱:(略)

备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温馨提示:如需参加本项目投标,请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本页面招标文件仅供查看
附件信息
  • 中标结果公告.pdf
  • 中标结果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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