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符区局(分公司)朱仙镇管理服务中心装修改造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略)(略)委托,就其祥符区局(分公司)朱仙镇管理服务中心装修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祥符区局(分公司)朱仙镇管理服务中心装修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PROJ(略)**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年9月3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略)开封市公司内网》上公开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年9月**日。
评标地点:(略)
四、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略)
投标总报价:(略)
投标报价(不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增值税):(略)
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
建设地点:(略)
项目经理:乔鹏。
注册编号:豫(略)0(略)。
第二中标候选人:(略)
投标总报价:(略)
投标报价(不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增值税):(略)
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
建设地点:(略)
项目经理:李素杰。
注册编号:豫(略)**。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B座三楼东侧
联系人:(略)
电 话:(略)、(略)
电子邮件:(略)
监督部门电话:(略)-(略)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机构以异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年9月**日
(略)0(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