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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侦查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 河南-郑州 2025-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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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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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下文中(略)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注册/登录或拨打咨询热线 010-89352896

(略)受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侦查装备采购项目进行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

2.项目名称: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侦查装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数据分析软件

**.**

**.**

2

2

便携式手机取证、分析设备

**.**

**.**

3

3

人工智能自助取证一体机

**.**

**.**

注:供应商可对上述所有包段进行投标,但只能成交一个包段。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为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侦查装备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5.2采购范围:采购文件及采购需求包含的所有内容;

5.3交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5.4交货地点:(略);

5.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6质保期:验收合格后1年;

5.7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3个包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安装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和豫财购[**]**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略)/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略))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和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略)(略)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略)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年9月**日至(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下午**:**-**:**(北京时间);

2、地点:(略)(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9层(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3、方式:线上获取。售价:人民币(略)/份/包段,售后不退。

4、其他有关事项:供应商发送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供应商资格要求资料)至邮箱(略)(邮件名称统一为“项目名称+包段+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要求清晰;收到上述资料待审核合格并交款后,将采购文件回传至供应商邮箱,请各供应商注意查收。如不及时查收自行负责,后果自负。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9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略)9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4.监督部门: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组、检务督察处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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