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第十七中学学校食堂设施、设备购置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略)受商丘市第十七中学的委托,就商丘市第十七中学学校食堂设施、设备购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定标,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1. 谈判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商丘市第十七中学学校食堂设施、设备购置项目
1.2 采购编号:HJSQ-【**】-**
1.3 项目预算金额:(略)
2.谈判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内容:商丘市第十七中学学校食堂设施、设备购置及安装。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范围:竞争性谈判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交货及安装期:7日历天。
交货地点:(略)
质量标准:合格。
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3. 公告媒介及日期
3.1 公告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3.2 公告日期:**年9月**日。
4. 评审信息
4.1 评审日期:**年9月**日。
4.2 评审地点:(略)
5.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略)
成交金额:(略) 大写:壹拾伍万玖仟元整
质量标准:合格 交货及安装期:7日历天
交货地点:(略) 质保期:1年
地 址:(略)
6. 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人:商丘市第十七中学
地址:(略)
联 系 人:隋先生
联系方式:(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楼**层办公A室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年9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