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县人民法院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略)受柘城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柘城县人民法院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已完成开标、磋商,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柘城县人民法院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SQCD-**-**;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范围及内容:柘城县人民法院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6.服务地点:(略);
7.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8.租赁车辆交付期:接采购人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车辆交付完毕;
9.服务质量: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采购控制价:(略)/每年;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及发布媒介:**年9月**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发布。
三、磋商信息:磋商时间:**年9月**日;
磋商地点:(略);
磋商小组名单:梁亚超、李冬青、宋远涛(采购人代表);
四、成交情况:
成交人:(略);
注册地址:(略);
成交价:(略);大写:贰拾叁万零肆佰元整;
主要成交标的
服务类 |
名称:柘城县人民法院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柘城县人民法院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质量: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租赁车辆交付期:接采购人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车辆交付完毕。 |
五、否决供应商及原因:(略)因在响应文件格式中对磋商文件格式“(三)技术偏离表”,填写内容不全,按照磋商文件第6.3.7(2)条的要求,做废标处理;未通过形式性评审。
六、供应商得分情况:
1、供应商:(略);评审总得分:**.**分;
2、供应商:河南(略);评审总得分:**.**分;
3、供应商:(略);评审总得分:**.**分。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号文件,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略)。
八、结果公告发布媒介及期限:
本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发布,本结果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略):柘城县人民法院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吉先生
电 话:(略)
代理机构:(略)
注册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质疑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年9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