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平顶山市河湖事务中心的委托,就澧河叶县叶邑镇吴圪垱村至小邓庄村河段河道采砂后评估项目进行了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澧河叶县叶邑镇吴圪垱村至小邓庄村河段河道采砂后评估项目
二、项目简要说明:
1. 采购内容:澧河叶县叶邑镇吴圪垱村至小邓庄村河段河道采砂后评估工作,具体内容详情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包段,
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服务期限:**日历天;
5.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磋商公告媒体及日期:本公告于**年9月**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四、磋商信息:
磋商日期:**年9月**日
磋商地点:(略)
五、成交候选人信息:
第一成交候选人:(略)?
最终报价:(略)
地址:(略)
第二成交候选人:(略)?
最终报价:(略)
地址:(略)
第三成交候选人:河(略)?
最终报价:(略)
地址:(略)
六、本次成交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平顶山市河湖事务中心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地址:(略)
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
电 ?话:(略) ?
地 ?址:(略)-5号
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依据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本人身份证(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年9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