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第七初级中学(第二初级中学分校)空调等购置项目
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原交采**GB**号
2、项目名称:原阳县第七初级中学(第二初级中学分校)空调等购置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原交采 **GB** 号 | 采购学生课桌凳、空调、电脑等;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项目采 购需求”。 | (略) | 新乡市原阳县城关镇建设六巷 | (略).** | 元 | 评审总得分:**.**分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1 | 原阳县第七初级中学(第二初级中学分校) 空调等购置项目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三、评审专家名单:李利霞(采购人代表),冯文利(教学专用设备),史学芳(会计服务),梁静(计算机),吴芸(电气设备)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及招标文件的约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略)整。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监督部门:原阳县财政局 电话:(略)-(略)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原阳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略)
(略)
我要投标服务承诺.pdf报价明细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