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潢川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对潢川县城区道路交通标线、标志维修改造工程监理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潢川县城区道路交通标线、标志维修改造工程监理标段
2.招标编号:HNZN-**-**
3.项目代码:**-**(略)-**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年9月3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
三、定标信息
1.定标时间:**年9月**日
2.定标方法:票决法
3.定标地点:(略)
四、定标委员会名单
组长:杨树明
组员:冯熠灿、李坤、彭仁乾、王大鹏
五、核查信息
1.核查内容:
①实力:中标候选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②人员: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监)、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③信誉:中标候选人企业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④定标委员会将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定标核査。不得将技术标、商务标、综合标等评审因素作为核查否决投标项。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核查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定标核查的依据,不得在定标过程中新增或变更定标条件和要求。
2.核查结果
序号 | 定标候选人名单 | 核查结果 |
1 | (略) | 通过 |
2 | (略) | 通过 |
3 | (略) | 通过 |
六、中标结果
中标人:(略)
投标报价:(略)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郭二飞
注册编号:(略)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
监理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七、公示期:(略)至**年**月2日
八、异议和投诉渠道
1、异议提出: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2、投诉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潢川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3.监督单位:潢川县建筑运行服务中心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