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梁园区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建设装修工程项目废标结果公告
(略)受商丘市梁园区司法局的委托,就商丘市梁园区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建设装修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磋商废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商丘市梁园区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建设装修工程项目
2、采购编号:商梁财采磋-**-**
3、招标编号:商政采〔**〕** 号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控制价:**.** 万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年8月**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磋商信息
1、磋商时间:** 年 **月**日
2、磋商地点:(略)
3、磋商小组名单:陈峰 王培勇 赵银(采购人代表)
四、废标原因:
本项目于**年9月**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先后有两家供应商对评审结果进行了质疑和投诉。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于**年9月**日收到梁园区财政局的投诉处理决定:磋商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标准进行评审,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且影响成交结果,评审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就该项目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根据《投诉处理决定书》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第三十二条规定:原评审结果无效,决定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以上情况已于**年9月**日书面报告行政监督部门梁园区财政局,并经同意后:本项目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发布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该项目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商丘市梁园区司法局
地 址:(略)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略)
3.监督单位:商丘市梁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人:尚先生
联系电话:(略)-(略)地址:(略)
(略)
** 年**月**日
(略)
竞价报名与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s://ggzyjy.(略)/HNSQ/ContentController/content.do?id=cc**a**-**-4c**-**b-2fe4a5db**ef&projectType=ZFCG&huanjie=RESULT_NOTICE¬iceType=RESULT_NOTI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