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交发集团**-**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税务咨询项目比选公告
郑州交发集团**-**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税务咨询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比选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郑州交发集团**-**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税务咨询项目。
1.2 采购人:(略)。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 采购项目概况:为防范公司税务风险,提升税务合规性,(略)提供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务咨询等服务。
1.5 合同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合同包。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本项目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务咨询服务、税务健康检查和税务培训。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订立之日起2年。
2.3 服务地点:(略)
2.4 质量要求: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如为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授权证明格式自拟),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且具备3A级及以上等级(等级以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截图作为证明资料)。
(3)业绩要求: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5年及以上税务师(或注册税务师)资格(以证书载明的批准日期计算);且作为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注:本项目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合同签订时间在**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略)的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或税务咨询服务项目。
3.2供应商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公告发布前已完成阳光采购平台(SRM)网站((略))注册审核的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报名、报价。
4.2初次注册的供应商,应在阳光采购平台成为合作伙伴,具体流程如下:
4.2.1供应商登陆阳光采购平台(SRM)网站((略))注册用户,获得账号及密码;
4.2.2供应商获取账号及密码后,在平台上向采购人发出成为合作伙伴的申请。
4.2.3发出合作伙伴申请后,供应商将下列资料发送至采购人联系邮箱(略),并电话通知采购人(联系电话:(略)-(略)),经采购人复核通过后成为合作伙伴。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授权书格式在阳光采购平台服务中心下载);
(3)承诺函扫描件(在阳光采购平台 服务中心下载);
具体操作请在阳光采购平台 服务中心中下载《操作手册》,如有问题请联系平台服务热线**-**-**。
4.3成为合作伙伴后,供应商登录阳光采购平台,在“销售-供应商报价”页面点击单据进行参与,方可下载网上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4.4因阳光采购平台处于试运行期,采购供应商务必尽快掌握平台注册、审核、成为合作伙伴等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注册审核未成功所带来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5采购文件每套售价(略)。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为(略)9时**分(北京时间,下同)。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略)阳光采购平台填写项目含税总价并上传响应文件。
注:上传的响应文件包含响应文件PDF版。响应文件PDF版应为供应商按“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编写,按要求签字盖章,并进行扫描后生成。供应商应按《操作手册》的规定上传响应文件电子版,如果响应文件电子版不区分商务、技术,则只用将文件上传至商务附件中即可。
5.2供应商提报的平台线上报价与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保持一致,报价均为含税价格(单位为项,数量为1),税率为默认税率,供应商可结合实际进行调整。
5.3逾期未上传响应文件或未提报项目报价(平台报价显示为0),视为供应商放弃参与本项目。
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启方式。各供应商无需参加开启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略))、(略)网((略))、(略)阳光采购平台((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邮编:**
邮箱:(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A栋**
联系人:(略) 闫先生
电话:(略)-(略)
邮箱:(略)
监督单位:(略)机关纪委
地址:(略)
电话:(略)-(略)
阳光平台技术服务热线:**-**-**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