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新临采购-**-**
2、采购项目名称:新郑市重型卡车充电站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用途:新郑市重型卡车充电站建设;
2、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3、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合同履行日期:同工期。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新临采购-**-** | 本项目EPC总承包及招标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略) | 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号世玺中心**室 | (略).** | 元 | 评审总得分:**.**分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 | 详见招标文件 | **日历天 | 郭树娟 | 豫(略)** |
四、评审专家名单:
张小勇、金俊冉、管金莲、黄莺、赵东辉(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收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号)”的规定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收费金额:(略)。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联合体牵头人:(略),联合体成员:(略);
2、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次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等资料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范先生 联系方式:(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