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医用耗材集中配送服务项目
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L-**
2、项目名称: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医用耗材集中配送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服务周期内为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提供医用耗材集中配送、售后等服务;
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制造、验收合格标准;
3、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的服务要求;
4、服务期限:3年;
5、服务地点:(略);
6、包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包。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合同。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三、中标情况
项目编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YL-** | 服务周期内为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提供医用耗材集中配送、售后等服务 | 河(略) |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榆林北路**号A座5层**号-** | / | 元 | 评审总得分:**.**分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 期限 | 质量要求 | |
1 | 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医用耗材集中配送服务项目 | 服务周期内为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提供医用耗材集中配送、售后等服务 | 满足采购人工作要求 | 3年 | 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制造、验收合格标准 |
四、评审专家名单:何燕霞、唐秋艳、彭新瑞、毛晓波、梁进娟(采购人代表)
五、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如有关当事人对本中标公告有异议,请于中标公告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
地 址:(略)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略)
地 址:(略)(国基路索凌路交叉口向东**米路北阳光嘉苑对面)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3.行政监督部门
名 称:郑州市金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