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全院部分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略)受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委托,就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全院部分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全院部分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商政采〔**〕**号
3、项目编号:商财采招-**-**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项目控制价:(略)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上发布。
三、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略)
2、评审地点:(略)
3、评审委员会名单:吕梦阳、卢慧芝、赵友朋、王正波、张海涛、韩超(采购人代表)、张博威(采购人代表)
四、评审结果
经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确认中标人如下:
中 标 人:(略)
中 标 价:(略)元大写:壹仟玖佰捌拾肆万贰仟元整
注册地址:(略)
五、主要中标标的
服务类 |
名称: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全院部分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为采购人(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提供全院部分医疗设备维保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医疗设备的技术保障,包括故障诊断、维修以及必要的安全和性能测试,覆盖维修所需的人力成本及零配件和消耗品;(2)医疗设备的质量控制,包括安装验收、操作培训、定期盘点、定期巡查、检测校准、计量检定和应用质量检查;(3)医疗设备的预防性维护,针对临床使用中出现的操作、技术和质量问题,及时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施,包括主动更换零配件和易损件,达到及时消除隐患促进临床诊疗安全的目的;(4)采用信息化工具(医疗设备管理软件)对服务范围内的医疗设备进行全生命周期精细化管理;(5)协助医院完成相关评审、认证服务等工作。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服务时间:三年,即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服务日期;服务期内每年合同服务金额根据当年维保设备增减情况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一年一签。注:采购人在协议期间每半年对中标方进行服务能力考核,若考核情况达不到维保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维保协议。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
六、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
在符合性评审中,其中:(略)(略)、国药集团(上海)(略)以上三家供应商拟派人员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中第五章实质性要求。(略)在合理时间内未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及相关必要证明材料。(略)投标文件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格式编制要求。广(略)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签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上述 6 家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
七、投标单位得分情况
1、投标单位:(略);主观因素评分:**.**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2、投标单位:(略);主观因素评分:**.**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3、投标单位:(略);主观因素评分:**.**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号文件规定服务类收费计算标准收取,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略)电汇或转账的方式支付。
收费金额:(略)。
九、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十、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略)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地址:(略)
2、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地址:(略)B座9楼、**楼
3、监督单位名称:商丘市财政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略)
(略)
竞价报名与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s://ggzyjy.(略)/HNSQ/ContentController/content.do?id=**de**d-7d**-4a3f-9b9e-**b4f**c&projectType=ZFCG&huanjie=RESULT_NOTICE¬iceType=RESULT_NOTI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