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略)(略)委托,就郑州市再生水综合利用示范点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郑州市再生水综合利用示范点项目
2.项目编号:HNZBY(略)
3.建设地点:(略)(以下简称五龙口示范点)、郑州市南三环再生水综合利用示范点(以下简称南三环示范点)。
4.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4.1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4.2招标范围:本工程涉及建筑、装饰、铺装、给排水、电气、弱电、充电桩配电等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二、评标信息
1.评标时间:(略)
2.评标地点:(略)
三、中标候选人信息
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略)
投标报价:(略).(略)
项目经理:冯明奇 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豫(略)**
工期:**日历天
质量:现行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质量合格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略)
投标报价:(略).(略)
项目经理:贺亚斐 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豫 (略)**
工期:**日历天
质量:现行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质量合格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略)
投标报价:(略).(略)
项目经理:李学良 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豫(略)**
工期:**日历天
质量:现行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质量合格要求
四、结果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以书面形式一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略)
地 址:(略)A座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河(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电子邮件:(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