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债主承销商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略)(略)的委托,(略)(略)债主承销商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布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略)(略)债主承销商招标项目;
1.2招标内容:本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1家或1(略)债的主承销商。在服务期限内,(略)债(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注册、以余额包销的方式发行(包括但不限于就发行定价、最佳发行窗口时机等事项提供建议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协助制定切实可行的融资产品方案、协助编写债券产品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材料、跟进债券审批、推进债券产品注册发行流程;负责统筹协调会计师、律师、评级等所有中介机构的各项工作;取得相关批复后,根据公司用款需求和市场资金面,选择最佳发行窗口,将发行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发行完毕后,协助公司完成信息披露以及本息兑付等。
1.3拟申报发行规模:不超过(略)(含(略));
1.4发行方式: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以最终批复为准;
1.5服务期限:自招标完成之日起,至招标人**-**(略)债批复有效期结束之日止;
1.6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当地的有关政策规定,满足招标人要求;
1.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评标信息
2.1评标日期:(略)
2.2评标地点:(略)
3.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略)(联合体成员:(略))
投标报价:实际发行规模的1‰/年
第二中标候选人:(略)
投标报价:实际发行规模的1‰/年
第三中标候选人:(略)
投标报价:实际发行规模的1‰/年
4.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及发布媒介
公示期:(略)至(略)。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清风招采平台》上发布。
5.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6.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2.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东区)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略)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