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略)受河南省某部的委托,就某部配套用房提升改造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开标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1.招标基本信息
1.1、采购项目编号:**—JQZSWZ—G**
1.2、采购项目名称:某部配套用房提升改造项目(二次)
1.3、方式:竞争性谈判
1.4、预算金额:(略).(略),最高限价:(略).(略)
1.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5.1、工程概况:本项目为某部配套用房提升改造项目(二次),位于河南省郑州市。包括综合远动馆维修改造工程、综合楼室内提升改造工程、车棚工程。
1.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3、工期:**日历天
1.5.4、标段划分:1个标段
1.5.5、质量:合格
1.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
1.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2.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略)在《军队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3.评标信息:
3.1评标日期:(略)
3.2评标地点:(略)B座**楼**室
3.3评标小组成员:霍伟光、卯战革、郭坚、杨静、李晓琳
4.成交结果信息:
成交人:(略)
成交价:(略).(略)
工期:**日历天
质量:合格
5.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河南省某部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2、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略)B座**楼**室
本次结果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略)至(略)),各响应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 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 (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