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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河南豫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695%(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招标公告 河南-郑州 202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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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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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略)2.**%(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略)**时至(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略)/**/**账户: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网上简称显示为“开发区”法院)进行公开拍卖/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略)**Y) 2.**%的股权。

特别声明:竞买人在竞买前需自行了解股权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略)、工商部门、金融监管部门等相关机构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并承担相应的风险;股权按照现状进行拍卖,本院对标的物已知及未知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股权过户风险及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请自行了解股东资格限制问题,一旦竞拍,视为已自行了解清楚资格限制问题并自愿承担有关风险。 股权过户风险及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第一条股权过户风险及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详情见标的物介绍项下《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拍卖价格信息:起拍价:(略)元,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

第二条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第三条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拍开始前三天与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中载明的案件承办人联系,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特别提醒:因不符合条件参与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拍卖成交后悔拍的,交纳的保证及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

第四条咨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略)止接受咨询。

第五条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即:在此次拍卖活动结束前五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第六条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开始前七天与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中载明的案件承办人联系。

第七条优先购买权申报方式: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拍开始前五天向拍卖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第八条与本标的物有关的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第九条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并承担相应的后果。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的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详情请看特别提醒、特别说明,请仔细阅读红字标注部分)。

第十条本次司法拍卖所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负担。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可先行垫付依法由原产权人承担的税费,凭纳税费凭证到法院,从拍卖款中支取(自人民法院成交确认裁定送达后**日内自行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未在上述期限内办理过户手续及凭纳税费凭证向法院申报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税款的,本院不再负责从拍卖款中支付该税款)。

第十一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方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价款的,该差价与原拍卖佣金及实际产生的费用,一并由原买受人承担,从原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竞拍前竞买人的银行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相应额度见相关拍卖标的物页面)交纳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络司法拍卖系统提示报名缴纳相应额度,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结束后,本拍卖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方)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予以退还。

第十三条司法拍卖因拍卖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略)/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spm=a**w.(略).a**dqe.**.YmWamV&path=sf-helpcenter-qa#c1

第十四条拍卖竞价前网络司法拍卖系统将冻结竞买人银行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应当在成交后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名: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郑州郑东新区支行,账号:(略)(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第十五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买受人的真实身份并公示。

第十六条上述银行账号为缴纳拍卖款项的唯一账号,如将拍卖款项交付至其他账号的,由当事人自担责任。如执行人员要求将拍卖款项向该指定账户以外的账户付款,当事人可予以拒绝。严禁执行人员通过个人微信、支付宝或银行账户等途径收、发执行案款。

第十七条法院负有交付财产的职责,但依法不能移交的除外。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拍品咨询电话:(略)(法院张老师)、(略)(张律师)

淘宝客服咨询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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