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略)自备焦炉煤气发电余热利用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略)-(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1 | (略)自备焦炉煤气发电余热利用一体化项目 | (略) | 汝州市汝南产业集聚区幸福大道2号 | 河(略) | 项目利用河南平(略)产生的焦炉煤气,在现有厂区内建设焦炉煤气发电余热利用一体化项目,采用燃气轮机+余热锅炉,规划装机总规模为**.5MW。 | 施工期 废气:施工场地定期洒水,及时清理土方,扬尘物料进行覆盖,加强管理,标准化施工。 废水:生活废水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工地,不外排。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晚间(**:**—**:**)禁止高噪声设备施工,午间(**:**—**:**)及夜间(**:**—6:**)禁止施工。 固废:建筑垃圾场用于土方回填,不可回用垃圾运至建筑垃圾堆场综合处理。 运营期 废气:发电机组废气采用SCR脱硝+**m排气筒;氨水储罐小呼吸废气通过管道通入吸收水罐中,回用于脱硝工序。 废水:生活废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汝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室内安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 固废:废离子交换树脂由设备厂家定期更换后直接带走,厂区不暂存;SCR废催化剂、废滤芯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厂区暂存;废焦油、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危险废物,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 |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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