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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NZBLY-DY-**、项目名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项目采购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公告发布日期:(略)5、评审日期:(略)6、评审地点:(略)A**室评标室二、成交情况
项目编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成交价(元/年) |
HNZBLY-DY-** |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项目采购 | (略) |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2号洛阳牡丹城6楼**号 | **.**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 | 质量标准 | 备注 |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嘉豫门院区、文仲院区、通衢院区三个院区 | 三年,每年度按合同要求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 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聂杏莉、丁进、傅威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文件规定的**%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收费金额:(略)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期限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官网》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的或不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地址:(略):马女士联系方式:(略)-(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刘女士 联系方式:(略).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略):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监管部门联系人:(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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