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新建2万吨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EPC项目(一期)四标段,招标编号:SDZB-**-**,于(略)在潢川县潢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公开开标、评标后,于(略)发布了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评标委员会成员发现在评审阶段对本标段投标人报价理解存在偏差,并提出复议申请。根据相关规定于(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对本项目进行了复议,现将本次复议的结果公示如下:
一、复议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未通过原因 |
(略) |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略) |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河(略) |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略) |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二、流标原因
经过初步评审,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按流标处理。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全文彬(组长)、苏展(业主评委)、栗蓓 、任行芝 、翁方军 。
四、公示时间:(略)至**月**日
五、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或其他情况:无
六、发布媒介:本次中标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规定要求提交的异议函件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潢川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略)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略)
监督部门:潢川县建筑运行服务中心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