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银行案款管家系统与省高院费款系统对接及支持银法通业务迁移项目综合业务前置系统配合改造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郑州银行案款管家系统与省高院费款系统对接及支持银法通业务迁移项目综合业务前置系统配合改造
2.拟采购对象的说明
案款管家系统与省高院费款系统对接及支持银法通业务迁移项目综合业务前置系统配合改造。
3.单一来源采购原因及相关说明
原厂商独家掌握郑州银行该业务模块的全部源代码、技术文档、数据结构设计等,为保证项目的安全性、一致性、连续性、及时性,并有效控制风险、节约项目成本,同时满足《郑州银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要求: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包括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采购项目的来源渠道单一,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或者监管机构、政府部门对项目或供应商有限制性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因此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供应商名称:(略)
2.供应商地址:(略)A座5层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职务) | 论证意见 |
| 王涛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 高工 | 见附件 |
| 弓素梅 | 郑州市动物园 | 高级 | 见附件 |
| 李月晓 | 河(略) | 工程师 | 见附件 |
附件:《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四、公示期限
(略)8时**分至**年**月4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略)8时**分至**年**月4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异议反馈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B区**室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略)
附件:《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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