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LSGZ[**]**-ZC**
2、采购项目名称: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劳务采购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成交内容 | 供应商 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LSGZ[**]**-ZC**-1 | 为学校食堂提供食材的加工、制作与销售、环境卫生保洁、餐用具清洗消毒、餐厨垃圾集中处理等有关用工服务 | 三门峡(略) | 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城关镇和平路伏牛路交叉口向南**米**号 | 捌拾伍万叁仟陆佰伍拾元整((略)**.**) | 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质量要求 | 服务地点 | |
1 | 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劳务采购项目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学年(一学年暂按9个月份计算,具体以每学年实际发生月份据实核算) | 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有关要求 | 卢氏县实验中学 |
三、评审信息
开标日期:(略)**时**分
开标地点:(略)
评标地点:(略)
评审专家名单:辛歌峡(组长)、任杜平、罗海峰(业主评委)
四、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五、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三门峡(略)
地 址:(略)
项目负责人:蔡鹏 联系电话:(略)
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豫招协【**】**号文件所规定的收取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略)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监督单位:卢氏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
采购人:卢氏县实验中学
联系人:(略)
电话: (略)
地址:(略)
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略)
地址:(略)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