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乡市生态环境局新乡市交通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
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科隆大道与新东大道交叉口新乡中德产业园 ** 号楼 ** (** 以东)
地址:(略) ** 号楼 ** (** 以东)
3.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略)。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4.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5.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