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利民镇人民政府**年度虞城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
暂停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虞城县利民镇人民政府**年度虞城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
2. 采购编号:虞财采招-**-**;
3.招标编号:商工程〔**〕**号;
4.项目地点:(略);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招标控制价:(略).(略),
二、原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于**年9月**日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
三、暂停原因:
因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收到有关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现对本项目进行暂停,待异议处理完毕后将依法依规进行下阶段工作。
四、异议和投诉渠道:
1、异议提出: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2、投诉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五、联系方式:
(略):虞城县利民镇人民政府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代理机构:(略)
联系地址:(略)A**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监督单位: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发布人:(略)
日期:(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