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农业生态保护服务中心部分房屋招租二次挂牌公告
挂牌日期:(略)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ZL(略)** |
|---|---|
| 项目名称 | 郑州市农业生态保护服务中心部分房屋招租二次挂牌公告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郑州市农业生态保护服务中心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金水区 |
| 挂牌价格 | **,**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7 |
| 挂牌日期 | (略)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承租方应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 承租方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在租赁期内以任何形式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租赁房屋,由此给出租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详见租赁合同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