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A5-**-**-T**、A5-**-**-T**、A5-**-**-T**(**)、A5-**-**-T**(**)、A5-**-**-T**(**)地块控制详细规划〉部分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A5-**-**-T**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A5-**-**-T**、A5-**-**-T**、A5-**-**-T**(**)、A5-**-**-T**(**)、A5-**-**-T**(**)地块控制详细规划〉部分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
用地类别:城市建设用地
用地位置及面积:拟修改地块为第A5-**-**-T**地块,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北港总部经济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区第A5-**街坊,由雍州路、相州街、大寨路及梯航路四条城市道路所围合,委托地块用地面积为**平方米(约**.4亩)。
修改背景:
为保障重点产业顺利扩产增能,促进区域发展的实际需要,根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情形》的相关要求,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A5-**-**-T**、A5-**-**-T**、A5-**-**-T**(**)、A5-**-**-T**(**)、A5-**-**-T**(**)地块控制详细规划》进行调整,该规划于**年1月**日获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批复,本次修改涉及第A5-**-**-T**地块用地性质的修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其修改必要性予以公示。
修改依据:《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四)经组织编制机关组织论证,认为确需修改的。
修改内容:
(1)A5-**-**-T**地块用地性质由中小学用地调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2)除调整地块外,相关设施配套用地以及指标控制应在下一阶段控规编制过程中予以深化落实。
(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A5-**-**-T**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为控制和引导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A5-**-**-T**地块的开发建设,我局组织编制上述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郑州市城市规划公示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A5-**-**-T**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编制单位:郑州(略)
项目概况:规划地块位于第A5-**街坊,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北港总部经济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区,由雍州路、相州街、大寨路及梯航路四条城市道路所围合,规划地块用地面积为**平方米(约**.4亩)。
(三)公示内容:
1.区位图
2.原土地使用规划图
3.原规划图则
4.拟修改用地方案
5.修改后土地利用现状图
6.修改后规划图则
7.修改后地下空间图则
公示日期:(略)至(略)
为确保该规划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的要求,以公开透明、依法行政、规范高效、廉洁公正、强化监督为原则,以实现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公开、公正、民主、高效、廉洁、规范为目标,促进城乡规划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不断提高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意识,维护全社会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使城乡规划更加科学、合理和规范,保证城乡建设的健康运行,促进郑州市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现将该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该项目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制单位:郑州(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