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灵宝市第五小学的委托,就灵宝市第五小学编外人员劳务服务项目进行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灵宝市第五小学编外人员劳务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BNZB-**-**;
3、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预算金额:(略);
6、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灵宝市第五小学编外人员劳务服务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在采购人的指导和管理下,完成相应的岗位工作,为劳务人员发放人员工资、开展人员培训等;
7、服务地点:(略);
8、服务期限:**个月;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教育行业规范及采购人实际工作需求
二、谈判公告发布日期:(略)
三、谈判信息:
1、谈判日期:**年**月6日上午**时**分
2、谈判地点:(略)
3、谈判小组:伍娟丽、宋建红、张军星
四、成交信息:
成交人名称:(略)
成交人地址:(略)
成交金额大写:贰拾贰万叁仟贰佰元整
小写:(略)
服务期限:**个月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教育行业规范及采购人实际工作需求
五、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由中标单位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取。
六、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略) 判 人:灵宝市第五小学
地 址:(略)
联 系 人:闫女士
联系电话:(略)
监督单位:灵宝市教育体育局
联系电话:(略)-(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市政府后门正对面)佰诺公司
联 系 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 (略)
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