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税务局办公楼北楼南楼内外墙维修项目结果公告
(略)受国家税务总局宁陵县税务局的委托,就宁陵县税务局办公楼北楼南楼内外墙维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就本次磋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宁陵县税务局办公楼北楼南楼内外墙维修项目
1.2建设地点:(略);
1.3项目编号:SQYH【**】**号;
1.4采购范围及内容: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1.5质量标准:合格;
1.6工期:**日历天;
1.7采购控制价:(略);
1.8标包划分:一个;
1.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二、磋商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于(略)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三、磋商信息
1、磋商时间:**年**月7日
2、磋商地点:(略)
3、磋商小组名单:孔庆节、马徵、韩静
四、磋商结果
经国家税务总局宁陵县税务局确认成交供应商如下:
成交供应商:(略)
成交价:(略)大写:壹拾捌万陆仟玖佰元整
注册地址:(略)
工期:**日历天
质量:合格
五、否决供应商及原因:无
六、供应商得分情况
1、供应商:(略);主观因素评分:**.**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2、供应商:(略);主观因素评分:**.**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3、供应商:(略);主观因素评分:**.**分;客观因素评分:5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七、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收费金额:(略)。
八、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九、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略)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其他补充事宜:无。
十一、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国家税务总局宁陵县税务局
联系地址:(略) ** 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略)
代理机构:(略)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年**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