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河南警察学院龙子湖校区学生服务中心通讯营业厅招商项目(二次)
二、采购编号:豫警院竞价-**-**
三、竞价公告发出日期:**年**月3日
四、谈判信息:
竞价日期:**年**月7日9时**分
竞价地点:(略)
五、结果信息:
成交单位:(略)郑州分公司
成交金额:(略)人民币
六、本次项目联系事项: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地址:(略)
结果公告公示期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公示期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