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推进重大投资项目建设的通知》(豫环办〔**〕**号)文件精神和《河南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正面清单》(**年版),(略)年产**套隧道装备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并拟对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告知承诺制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略)年产**套隧道装备项目 | 长垣市南蒲区纬六路中段路北 | (略) | (1)废气:项目切割、打磨工序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一台袋式除尘器(TA**)处理,最终由一根**m高排气筒排放(DA**);焊接工序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一台袋式除尘器(TA**)处理,最终由一根**m高排气筒排放(DA**);喷涂工序及危废间挥发工序废气经收集后“过滤棉+活性炭(碘值不低于**mg/g)吸附-脱附+催化燃烧”(TA**)处理,最终由一根**m高排气筒排放(DA**)。项目废气经处理后应达标排放。 (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长垣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3)噪声:项目噪声源经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措施后应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项目在车间内设一般固废暂存区,废边角料、除尘器收尘灰、废催化剂等收集后定期外售;在车间内设置一个危废暂存间,废活性炭、废漆桶、废过滤棉、废切削液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设垃圾桶集中收集,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略)“环保窗口”;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略)。
附件包括: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报批申请表及承诺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全文;公共参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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