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梁园区水利局梁园区**年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工程项目终止公告
(略)受商丘市梁园区水利局的委托,对商商丘市梁园区水利局梁园区**年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本项目于(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了结果公告,现就本项目发布终止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1.1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商丘市梁园区水利局梁园区**年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工程项目;
1.2、采购编号:商梁财采磋-**-**;
招标编号:商政采〔**〕**号;
1.3、采购限额:(略).(略);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终止原因:
本项目于(略)发布招标公告,(略)发布结果公告,(略)成功中标该项目,中标金额为(略);**年1月**日签订项目合同,合同工期为**天,因临近春节假期,特将开工日期调整为年后开工,开工日期(略)。3月中旬,该项目工程便一直处于停工状态。
在**年4月**日,鉴于项目停工,我局严格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4.5.3项条款(承包人保证项目部成员全部到位,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且承包人愿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略)注册地及办公地点张贴约(略)注册地位于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镇里固工业园区**号,(略)办公场所,园区内(略)在此经营。随即,便(略)法定代表人吴敬敬,(联系方式:(略))及委托代理人刘会方,(联系方式:(略))进行电话联系,均无法取得联系。同时,(略)另一办公地点华盛大厦**楼,(略)办公地点已被查封,现场张贴有相关查封封条。
截至**年4月**日约谈日期满后,(略)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到我局接受约谈。面对此情况,经我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严格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 4.5.3 项条款,(略)终止梁园区**年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为确保合同终止通知送达对方,我局于**年4月**日(略)注册地及办公地点张贴了施工合同终止通知,明确告知对方合同已终止,并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6月**日,经我局和(略)以及现场(略)前期已完成工程量进行验收。此项目前期已对刘口、双八、谢集、水池铺、观堂五个水厂**个除氟设备刷漆进行刷漆,(略)进行现场检测、核验,发现施工质量不符合图纸及规范要求,不能进行工程量核算,其余工程未进行开工建设。
为保障项目后期工作合规合法推进,我局将调查结果通过我单位河南向东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进行审查。经审查我单位河南向东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认为,**年1月**日商丘市梁园区(略)签订的《梁园区**年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已合法解除,商丘市梁园区水利局可依法对《梁园区**年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中的工程项目另行招标、建设。
综上所述,经报行政监督部门商丘市梁园区财政局同意,对该项目进行重新采购,以便依法依规对项目进行有序推进,确保该项目早日发挥工程效益,从而保障基层供水安全稳定。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四、质疑和投诉渠道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终止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终止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若对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商丘市梁园区水利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略)
地 址:(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略)
监督单位:商丘市梁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略)-(略)
地 址:(略)
发布人:(略)
日期:(略)
竞价报名与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s://ggzyjy.(略)/HNSQ/ContentController/content.do?id=**b**-d**-4a**-b**c-**a**c&projectType=ZFCG&huanjie=RESULT_NOTICE¬iceType=RESULT_NOTI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