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河南省分行委托,就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周口颍河高级中学智慧食堂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周口颍河高级中学智慧食堂项目
招标编号:BOC-0(略)
二、采购内容:本次智慧食堂项目采购设备包括挂式消费机**台、自助结算称2台、双屏点餐收银机1台,共**台。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略)
评标地点:(略)
五、中标信息:
中标人:(略)
中标价(含税):(略)
税率:**%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日内将设备交付至指定到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质保期:5年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中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银行中银智采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略)河南省分行
地 址:(略)-1号
邮编:**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邮编:**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电子函件:(略)
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