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郊煤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评审备案项目直接采购公告
城郊煤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评审备案项目,经过连续两次公开询比价采购有效响应供应商只(略)1家,故由公开询比价转为直接采购。经城郊煤矿招标领导小组批准,现邀(略)进行直接采购。
一、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
城郊煤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年3月完成编制并在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永城分局进行了备案,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5号)第三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急预案原则上每3年评估一次。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三)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五)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根据以上法律法规要求需开展城郊煤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评审备案工作。
2、技术方案
2.1投标单位应具备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应急管理等相关专业背景,?熟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此外,?熟悉突发环境事件的成因、?危害、?处置方法等,?具备一定的环境风险识别、?评估和应急响应能力。
2.2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完成城郊煤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评审备案工作,确保后期地方环保部门在对企业治理排查和核查中通过。
3、项目地点:
(略)
4、材料供应:
乙方负责城郊煤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评审工作相关的评审、备案、专家费用等所有费用。
5、技术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5号);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号);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号);
6、验收标准:
符合《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4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号)文件要求,并通过环保部门的备案验收。
二、被邀请单位资格要求
1、被邀请单位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被邀请单位?编制主持人或编制人需持有《?注册环评工程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
3、被邀请单位须提供自**年1月1日以来至少1项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类似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注:上传的业绩合同遮挡价格者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方案(报价表)
总价,包含该项工作相关的所有费用。
四、工期要求及违约责任
中标单位必须在**日内完成城郊煤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评审项目,并在地方环境保护部门进行备案,并协助城郊煤矿做好编制期间的迎检工作。每延迟一天扣除(略)。
五、其他要求:
投标方必须与技术负责人联系,到矿进行实地勘察,并提供详细的编制方案,否则,视为不符合招标要求。技术负责人:李宇杰,联系电话:(略)-(略)。六、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项目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可开具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矿方按资金计划分期付款。
七、谈判响应时间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9时**分止;
2、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3、谈判地点:(略)(暂定);
4、响应回执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原云商平台发出。
七、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略)城郊煤矿纪检监察科
监督电话:(略)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略)城郊煤矿企管科
联系人及电话:(略)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