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条件
郑州市幸运路停车场等**个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一期)第一批项目(南台路、晨雨路停车场)城市更新策划方案及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略),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2.1项目名称:郑州市幸运路停车场等**个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一期)第一批项目(南台路、晨雨路停车场)城市更新策划方案及实施方案编制服务
2.2服务地点: (略)
2.3项目概况:郑州市幸运路停车场等**个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一期)第一批项目(南台路、晨雨路停车场):南台路停车场位于郑州市管城区南台路与太白路交叉口东北,建设用地面积为**平方米,新建停车泊位**个,其中充电车位**个,估算总投资为(略)。晨雨路停车场位于郑州市二七区八卦庙路与晨雨路交叉口东北,建设用地面积为**平方米,新建停车泊位**个,其中充电车位**个,估算总投资(略)。
2.4采购内容和范围:完成郑州市幸运路停车场等**个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一期)第一批项目(南台路、晨雨路停车场)城市更新策划方案及实施方案编制服务,并通过县(区)、市两级专家组评审公示,进入郑州市城市更新项目库,并完成公示。
2.5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完成公示为止。
2.6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河南省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等相关规定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通过郑州市城市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专家评审,完成公示,并完成入库文件下发。
2.7成果完成时限:(略)前完成各级主管部门评审并公示。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1资质要求: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自**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至少1项类似城市更新咨询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的状态。(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4.1供应商自 ** 年 1 月 1 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3.4.2被郑州(略)列为限制中标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3.4.3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单位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其他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后通过“天眼查”网站查询所有响应供应商的关联关系,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提交给评审小组。
3.4.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响应将被否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后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供应商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并将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提交给评审小组。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1获取时间
从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起至 ** 年 ** 月 **日 ** 时 ** 分止(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
4.3采购文件工本费:不收费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北京时间)。
5.2 ?线下递交 递交地址:(略)A座**房间。
本次采购公告在郑州(略)门户网站上发布。
采购人: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略)
邮箱: (略)
投诉受理单位:郑州(略)采购管理部
联系方式:(略)-(略)、 (略)
** 年 ** 月 ** 日
相关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