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采购项目编号:洛直政采招标(**)**号
2、原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妇幼保健院中央空调机组更换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首次公告日期(结果公告日期):(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洛阳妇幼保健院通衢院区水源热泵机组更换项目,原有的两台水源热泵SGHP**AII机组因机组已运行**年,现需更换2台新的机组。需进行新旧设备更换(包含新设备运输及安装、旧设备拆除等),并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相关流程。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质保期:3年。
6、实施地点:(略)(通衢院区)。
三、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中标公告
2、更正内容:
中标人名称:(略)
地 址:(略)(郑东)金水东路**号美侨世纪广场B座**号
中标价:(略).(略)
评审总得分:**.**分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质保期:5年;
实施地点:(略)(通衢院区)。
3、更正原因:原中标公告发布后,收到投标人对中标单位“(略)”的相关质疑,经原评标委员会复议,确定“(略)”为本项目中标单位。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
发改价格【**】**号)文件标准下浮 ** %收取。
收费金额:(略)
五、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结果更正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官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复议日期:(略)
2、中标结果更正公告内容为中标公告的组成部分,与中标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监管部门及其联系方式:
(略):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监管部门联系人:(略)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略)-(略)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