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区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基地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高新区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基地项目设计已由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部 以郑开会纪〔**〕**号文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略)-** ,招标(略),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略)。本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高新区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基地项目设计
2.2项目编号:**-GC-**
2.3项目地点:(略),红杉路东。
2.4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约**㎡,总建筑面积约**㎡(最终以建规证面积为准)。
2.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的规划方案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配合及调整、设计方案的规划报批、初步设计、报建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及概算报审等工作,并按照报批、报审要求提供相关图纸及文件资料等。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包括主体设计(总图、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工程设计、电气工程设计、暖通工程设计、消防设计、节能设计、绿色建筑设计、海绵城市设计、抗震支吊架设计、钢结构设计、基坑支护设计、园区综合管网设计(含市政接驳)及各专项设计(幕墙专项设计,幕墙设计包含门窗-栏杆-百叶等内容的深化设计、标识导示系统专项设计、光伏系统专项设计、泛光照明专项设计、景观工程专项设计、弱电智能化专项设计、BIM设计、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充电桩)、日照复核及经济技术指标复核等满足招标人使用需求所有设计和施工配合服务等。
2.6服务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结算完成时结束。
2.7本项目共1个标段。
2.8确定中标人方式: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和本单位自**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一项类似公共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年度、**年度、**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按成立年度计算,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企业;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须包括查询日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略)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略)至(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略)/TPBidder/)”,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略)/),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https://zzggzy.(略)/tzgg/(略)/9db**-2aec-4d6f-b**-a**ec8c**d6.html),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3招标文件售价:(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年**月9日9时**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略)(https://zzggzy.(略))电子交易平台,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B区第十四开标室(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六楼)。
5.3投标文件的上传:加密投标文件(.ZZ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zzggzy.(略))上传投标文件菜单。
5.4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定代表人 CA 密钥和企业 CA 密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和.nZZ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密钥。
5.6 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7 根据《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不见面开标服务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提前**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https://zzggzy.(略)/BidOpening/)”进行远程开标准备工作,投标人不用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提供原件的部分,将不再要求提供原件,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注:投标人必须使用IE浏览器进行下载等操作。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略))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版,以交易平台最新通告为准)”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版,以交易平台最新通告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单位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略)(投标人)V1.0》。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传真:无
电子邮箱:(略)
(略):(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传真:无
邮箱:(略)
监督部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部
地址:(略)B**
联系电话:(略)-(略)
传真:无
邮箱:(略)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