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拟对(略)年选**万吨环保洁净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 年选**万吨环保洁净煤项目 | 郑州市登封市告成镇高界头村 | (略) | 项目位于郑州市登封市告成镇,总投资(略),占地面积**.**平方米。主要生产工艺:原煤-上料-除铁-脱泥-重介分选-磁选-脱水脱介-浮选-产品。主要生产装置包括原煤受煤系统、重介系统、浮选系统、产品运输系统、浓缩压滤系统。 | (1)废气:上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受煤坑上料口采取三面围挡,上料口一侧采用自动感应门装置,上方设集气罩,给煤机与输送带落料转载点位于地下,输送带设置封闭廊道内,上料废气收集后进入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m高排气筒(DA**)排放;食堂油烟设置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无组织装卸粉尘污染防治措施:①原料及成品库全封闭,车间顶部设置喷雾抑尘装置,②精煤、中煤、矸石输送带(含转载点)均设置在封闭廊道内,成品落料均设置在全封闭车间内,③厂内运输道路地面硬化处理,运输道路洒水降尘,④运输车辆在进出场前进行轮胎冲洗。采取上述措施后,上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4及表5标准要求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年修订版)》“矿石(煤炭)采选与加工”行业PM有组织排放浓度要求。 (2)废水: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附近村民清掏肥田,不外排。 (3)噪声: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生产车间内各类生产设备及车间外风机、浓缩机等,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类标准。 (4)固废:一般固体废物:含铁杂质外售废品收购站,除尘器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废弃包装材料外售废品收购站,沉淀池沉渣外售;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抹布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略)-(略)
通讯地址:(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