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编号:栾川政采招标(**)**号
2、采购项目名称:栾川县智慧城市运营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部分)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栾川县智慧城市运营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部分),采购内容主要包括:指挥中心智能化系统建设、数字化指挥调度系统建设、计算存储系统建设、网络系统建设、安全系统建设五部分。
2、交货及服务期:本项目交货及服务期为9个月,其中包含6个月的系统建设与实施期,以及后续3个月的系统调试与试运行期。
3、交货地点:(略),具体地点为招标人指定地点。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现行有关规范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5、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交货及服务期+质保及运维服务期。
三、中标情况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栾川政采招标(**)**号-1 | 栾川县智慧城市运营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部分) | 联通(河南)(略) | 郑州市中原区华山路**号芝麻街E区8栋 | (略).** | 元 | 评审总得分:**.**分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1 | 栾川县智慧城市运营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部分)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 附件 | 详见附件 |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略)。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采购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栾川县国资委 监管部门联系人:(略)
监督电话:(略)-(略)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号凌宇商务三楼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