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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浚财磋商采购-**-** |
| 2、采购项目名称: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浚县长丰大道(民生路—工业路)排水防涝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
| 5、评审日期:(略) |
| 二、成交情况 |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XXCG-**-**-** | 本项目设计内容包括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及项目后续服务等内容(具体详见“第四部分 技术服务要求”); | 河南省城乡(略) | 郑州市惠济区文化北路**号 | **,**.** | 元 | 评审总得分:**.**分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浚县长丰大道(民生路—工业路)排水防涝建设工程(设计) | 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技术服务要求中的全部内容。 | 符合“第四部分 技术服务要求”中的技术要求 | 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 | 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批准 |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蒋磊、姚丹、和福杰。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号)规定标准计取; |
| 收费金额:7,(略)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1.采购人依法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2.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逾期将不再受理。 监督单位:浚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略)-(略)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地址:(略) |
| 联系人:(略) |
| 联系方式:(略)-(略)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鹤(略) |
| 地址:(略) |
| 联系人:(略) |
| 联系方式:(略)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略) |
| 联系方式:(略)-(略) |
附件:
中标结果公告.pdf
(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