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
关于(略)年产**万件塑料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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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略)年产**万件塑料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略)-(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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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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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产**万件塑料筐项目 |
尉氏县邢庄乡北新庄村一组9号 |
(略) |
(略) |
该项目总投资(略),其中环保措施投(略) |
1、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注塑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经风机引至 “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中处理,处理后由**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废气经负压收集+袋式除尘器+**m高排气筒排排放,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及**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以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年修订版)(塑料制品业A级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要求。 2、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治理措施。项目职工生活污水定期由罐车抽走综合利用;冷却塔排污水用于厂区及周围道路洒水降尘。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经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应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进行管理;项目产生的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的要求,收集后暂时存放于危废间暂存,定期由具备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严防二次污染。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略)-(略)
通讯地址:(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