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略)AI智能巡检系统相关课题研究所需技术服务及设备采购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略),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略)AI智能巡检系统相关课题研究所需技术服务及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HC-**-**-2。
3.招标范围:采购 AI智能巡检系统开发技术服务及配套硬件设备,主要内容包括:AI视频识别训练平台开发技术服务及配套设备安装部署;AI智能巡检模块开发技术服务及配套设备安装部署;设备智能诊断开发技术服务及配套硬件设备安装部署;第三变配电站无人巡检改造。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5.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AI智能巡检系统的上线。
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合格质量标准及招标人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近三年(**年度、**年度、** 年度)经审计合格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至**年,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一年,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财务说明文件)。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年1月1日至今智能巡检领域或人工智能领域系统改造相关项目业绩不少于1份,并提供有效业绩证明(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系统重大安全事故(投标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资料);
(2)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企业)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5.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略)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至(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略)(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瑞达路科学大道正弘高新数码港1号楼4号电梯**楼**室)现场领取招标文件。
4.2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资格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其他要求资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3 招标文件售价:(略),现金方式,售后不退。
缴费方式:现金(不接受微信或支付宝转账)或对公转账,如采用对公转账方式,账户如下:
户名:(略)
开户行:(略)郑州南阳路支行
账号:**(略)1
(投标人转账时,请注明单位名字及项目名称,可简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信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略)9时**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略)(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瑞达路科学大道正弘高新数码港1号楼4号电梯**楼**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A座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招标代理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盛冲、郭淑迪
联系电话:(略)-(略)
传 真:无
邮 箱:(略)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