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生态环境局虞城分局省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优化调整项目结果公告
(略)受商丘市生态环境局虞城分局的委托,就商丘市生态环境局虞城分局省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优化调整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就本次谈判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商丘市生态环境局虞城分局省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优化调整项目
2、招标编号:商政采〔**〕**号
3、项目编号:虞财采竞-**-**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项目控制价:(略)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三、谈判信息
1、谈判时间:(略)
2、谈判地点:(略)
3、谈判小组名单:高喆、陈留新、李博文(采购人代表)
四、谈判结果
经商丘市生态环境局虞城分局确认成交供应商如下:
成交供应商:河(略)
成 交 价:(略)大写:柒拾玖万伍仟捌佰元整
注册地址:(略)
五、主要成交标的
服务类 |
名称:商丘市生态环境局虞城分局省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优化调整项目 服务内容:竞谈文件要求的所有内容 服务时间:**日历天 服务标准:合格 |
六、否决供应商及原因
无
七、供应商最终报价情况
1、投标单位:河(略);投标报价:**(元);最终报价:**(元);评审价格:**(元)
2、投标单位:(略);投标报价:**(元);最终报价:**(元);评审价格:**(元)
3、投标单位:(略);投标报价:**(元);最终报价:**(元);评审价格:**(元)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号文件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服务费金额:(略)。
九、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质疑和投诉渠道
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二、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商丘市生态环境局虞城分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监督单位:虞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略)-(略)
地址:(略)
(略)
(略)
竞价报名与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s://ggzyjy.(略)/HNSQ/ContentController/content.do?id=1a**ccbc-c**-4c**-a**-**b1fe6b**&projectType=ZFCG&huanjie=RESULT_NOTICE¬iceType=RESULT_NOTI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