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智能生态综合停车场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结果公告
(略)受通许县城市管理局(通许县城市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就通许县智能生态综合停车场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略)在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通过票决法进行定标,现将本次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说明
1.1项目名称:通许县智能生态综合停车场建设项目
1.2项目编号:THZX-DL-(略)
1.3资金来源:专项债券
1.4投资总额:(略).(略)
1.5项目概况:本工程为通许县智能生态综合停车场建设项目工程,具体详见工程施工图纸。
1.6建设地点:(略)(招标人指定地点)
1.7计划工期:第二标段: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1.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及行业标准。
1.9招标范围:第二标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二、标段划分情况
2.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
第二标段:通许县智能生态综合停车场建设项目监理。
2.2投标人资格要求:
2.2.1第二标段资质条件:
2.2.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2.2.1.2项目总监要求:拟派项目总监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须提供劳动合同和**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2.2.2财务要求:投标人**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提供**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2.3信誉要求:①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略))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略)/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②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黑名单”,不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否则禁止参与该项目投标;
以上查询内容均需提供查询截图,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查询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2.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略)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2.5企业近三年以来无重大质量问题、无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以及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2.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招标控制价:
第二标段:(略)。
三、开标、评标、定标时间
开标时间:(略)9:** 评标时间:(略)**:** 定标时间:(略)**:**
四、评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张国贤、崔晓娜、王治平、李建玲、李珊珊 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马连杰、陈浩、马茜茜、牛娜娜、王文豪
五、核查信息及结果
核查内容包括:
第二标段核查内容包括定标候选人资质证书、监理项目部主要人员证件及社保信息、企业信用信息(核查网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略)/;信用中国https://www.(略)/。)
核查结果:经核查,所有定标候选人的核查结果均为通过。
六、中标人信息情况
中标人全称:(略)
资格能力条件: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投标总报价:(略)
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及行业标准。
监理服务期限: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项目总监:郝庆军
证书名称: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证书编号:(略)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汴公管办(**)**号文规定,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线上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异议人对答复仍有异议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异议人可在公示之日起**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线上提出投诉。
八、发布媒介及公示时间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公示时间:(略) 至 (略)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许县城市管理局(通许县城市综合执法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C区3号楼1单元**室
联 系 人:金先生、李女士
联系方式:(略)-(略)
监督单位:通许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