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建(略)号】平顶山市烈士陵园提质改造项目(一期)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顶山市烈士陵园提质改造项目(一期)(项目审批代码:**-**(略)-**))已由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平发改审服〔**〕**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平顶山市烈士陵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烈士陵园提质改造项目(一期)
2.项目编号:平采招标-**-**
3.建设地点:(略)
4.工程概况: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烈士纪念馆 **.**平方米,接待室 **.**平方米,门卫室及公厕**.**平方米:同时建设烈士墓地**平方米,纪念碑广场总面积**.** 平方米,纪念碑1座,英名墙1面。配套建设大门、道路、绿化、停车等设施。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总金额:(略),其中:建筑工程费 (略),设计费用:(略)。
6.招标范围:①设计部分包括项目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和相关设计文件的评审、审查、审批及相关配合服务;②施工部分包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采购阶段、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所有工作(包含工程概况及设计图纸中的全部内容)。
7.计划工期:**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日历天,施工工期**日历天)。
8.质量要求:设计: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并保证最终通过相关评审、审查、审批;施工:合格。
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6.企业资质等级: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7.拟派人员要求: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拟派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从事相关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承诺函);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8.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号文)。(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如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均提供。)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人委派,联合体成员根据各自分工满足相应的资质即可。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及文件有要求的资料由各方签字盖章外,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办理。
**.其他要求: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是所在投标单位正式人员,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至少包含养老保险,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投标人企业的聘用合同。)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略)至**年**月 **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略)
3.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文件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略)/fwzn/(略).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略)/tzgg/**.jhtml
4.售价:(略)。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时间:(略)**时 **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时 **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各投标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在线提出质疑(异议)、投诉。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单位: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F(略)0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平顶山市烈士陵园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