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医疗机构因机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委将依法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郑州市卫健委来电或来信反映。
公示时间:**年**月1日-**年**月5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花园路与纬五路交叉口西**米路南)
附:注销医疗机构名单:
郑州市卫健委
**年**月1日
机构名称 | 登记号 | 机构地址 | 法人姓名 | 负责人姓名 | 有效期开始日期 | 有效期截止日期 | 行政区划 | 所有制形式 | 机构类别 | 经营性质 | 床位数 | 牙椅数 |
经开尚乐美经南四路口腔门诊部 | MACJQDDJ(略)7D** |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经南四路**号附6号 | 曹华杨 | (略) | (略) | 经开区 | 私人 | 口腔门诊部 | 营利性 | 0 | 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