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人民医院医疗废弃物处置项目
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太康县人民医院医疗废弃物处置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太康县人民医院医疗废弃物处置及与之有关的服务等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略)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太康县人民医院按照要求将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时贮存。使用过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针头、刀片等锐器均按照规定感染性医疗废物直接放入医疗废物专用包装或装放容器中或专用利器盒中,在于医疗废物处置单位交接时,一并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处置。根据周口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周卫发〔**〕**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关于单一来源采购的相关规定。故申请本项目采购使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周口(略)2.地址:(略)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 梁灏方 | 河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 | 高工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单国用 | 郑州人民医院 | 主任医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王建坤 | 华中阜外医院 | 副主任技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四、公示期限及公示媒介
公示期限:(略)**时**分至(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五、异议反馈时限
(略)**时**分至(略)**时**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太康县人民医院
地址:(略)(迎宾路)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略)
地址:(略)(郑东)商务外环路**号中科金座8楼**室
联系人:(略) 安女士
联系方式:(略)-(略)附件:专家论证意见
(略)(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