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欢迎来到河南招标网 登录 免费注册

建筑市场网

旗下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招标公告> 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关于漯河市源汇区翠华山路与长江路交叉口合信国际广场2#楼23

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关于漯河市源汇区翠华山路与长江路交叉口合信国际广场2#楼2311号、权证号为20220005869(变卖)的公告

招标公告 河南-郑州 2025-12-02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2025-12-02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告正文
下文中(略)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注册/登录或拨打咨询热线 010-89352896
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关于漯河市源汇区翠华山路与长江路交叉口合信国际广场2#楼**号、权证号为(略)**(变卖)的公告

变卖公告

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于(略)**时至**年2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略)/**),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位于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翠华山路与长江路交叉口合信国际广场2#楼**号房产一套.(不动产权证号(略)**),规划用途为办公。

定向询价:(略)

起拍价:(略)(变卖)

保证金:(略)

增价幅度:(略)

二、变卖流程: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天,如有竞买人在**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小时竞价倒计时;**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起拍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略)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的时间与方式:(略)前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略),张法官。

五、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

特别提示:本次变卖为现状变卖,请竞买人先行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和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变卖成交后,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六、因本次变卖而产生应由被执行人承担而未支付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垫付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款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款(不包含在本次交易前已拖欠的税款费用、物业费用),但应优先保障本案执行款(仅限抵押房地产、保障生活用房租金、诉讼费、执行费、变卖产生的相关费用等),如无剩余执行款项退还已缴纳税款,将不再受理退款申请,买受人可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以物抵债承受人所缴纳税款(应由被执行人承担部分)亦可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符合退还条件的,买受人应自变卖过户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提交垫付的税款票据申请退税款,逾期未提交税款票据有效支付凭证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

非因本次变卖而产生应由被执行人承担而未支付的税费,如买受人垫付后,依法可另行向被执行人主张。

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先行到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请竞买人先行到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咨询。如不能办理过户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竞买人谨慎购买。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七、本标的物有抵押。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缴纳的变卖价全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结束后7日内缴纳,由本院通知的具体时间(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略)漯河分行,账号:(略)**)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https://(略)/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关于变卖中悔拍的特别提示:

位于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翠华山路与长江路交叉口合信国际广场2#楼**号房产一套.(不动产权证号(略)**),规划用途为办公。保证金:(略)。

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全款中扣留本次变卖标的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竞买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二、变卖成交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号)规定,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相关财产按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处置。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略)-(略) 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略) 张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略))”上查询。

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 二○二五年十二月一日

北京建鑫汇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学园北街26号  售后电话:17611131906
©2018-2026 建筑市场网 版权所有   ICP证:京ICP备20001101号   京公网安备 11011102001737号
关注微信服务平台
实时提醒定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