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区合作共建区规划三路(工业路-红杉路)道路、雨水、污水、照明、绿化、电力排管、
通信排管工程监理服务询价比选公告
1.询价比选条件
本采购项目郑州高新区合作共建区规划三路(工业路-红杉路)道路、雨水、污水、照明、绿化、电力排管、通信排管工程监理服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且已落实,采购人为郑州高(略),采购代理机(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各潜在供应商参与该项目的询价比选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项目名称:郑州高新区合作共建区规划三路(工业路-红杉路)道路、雨水、污水、照明、绿化、电力排管、通信排管工程监理服务。
2.2建设地点:(略);
2.3工程概况:规划三路(工业路-红杉路)标准段规划红线宽**米,道路长约**.**米,工程内容包括道路红线范围内的道路、雨水、污水、照明、通信、电力、绿化等工程。总投资约(略)。
2.4采购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缺陷责任期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5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人收到委托人的书面通知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止。
2.6质量控制目标:合格,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现行规范和标准、合同条款约定及发包人要求,工程质量一次性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2.7安全控制目标: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2.8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证明。
3.3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或**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按成立年度计算,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近三年(**年1月1日以来)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记录。(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5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询价比选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 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企业;以上须提供网站查询的相关材料,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其询价比选资格。)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询价比选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该网站上查询到的单位可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7本次询价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询价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文件获取时间:** 年**月4日至**年**月8日上午8:**时~**:**时,下午**:**时~**:**时(节假日除外)。
4.2 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发送
4.2.1现场领取的,请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略)(郑州市高新区智慧产业园**号楼**层)购买询价比选文件;
4.2.2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的,请发送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文件费转账证明及文件领取登记表((略)获取文档格式)至(略)邮箱(潜在供应商发送邮件后,请电话告知代理机构)。
4.2.3逾期送达或发送的资料将不予接受。
4.3询价比选文件每套售价(略),售后不退。
缴费方式:现金(不接受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或对公转账,如采用对公转账方式,账户如下:
户名:(略)
开户行:(略)郑州高新开发区支行
账号:** ** ** **
(供应商转账时,请注明单位名字及项目名称,可简称)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略)**时**分(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略);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价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媒体
6.1 本次询价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略)/)、《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址:http://(略)/)网站上同时发布。
6.2 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高(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无
邮 箱:(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略)
邮箱:(略)
** 年 **月 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