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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阳县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园项目(一期)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包人(全称):(略)
承包人(全称):(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正阳县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园项目(一期)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正阳县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园项目(一期)。
2.工程地点:(略),正兴路北侧,兴业大道东侧;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略)-**
4.资金来源: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和自筹资金。
5.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及其说明和相关补充文件所对应的相关施工图纸内容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6.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其说明和相关补充文件所对应的相关施工图纸内容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6 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5月5日。
有效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陆仟柒佰肆拾贰万伍仟陆佰伍拾陆元柒角贰份(¥(略).**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玖佰陆拾万柒佰贰拾陆元零角五分 (¥(略));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承包人项目经理: 常攀登。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本合同于**年** 月6日签订。
本合同在正阳县文体中心一楼签订。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时 生效。
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 份,承包人执肆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略)MADB9TATXT(略)MADKUGH**
地 址:(略) 址:驻马店市新蔡县棠村镇棠村老街中段**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略)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正(略)正阳支行
账 号:**账 号:




